4月15日清晨,吉水县辖区出现大雾天气。
截至目前,部分道路已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大雾天气。
雾天行车注意事项
雾天行车应当要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还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但不能开启远光灯,因为漫反射会导致眼前一片白茫茫,更不利于观察前方路况。
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不得跟的太近,一旦前车出现突发情况,也可为自己留有足够的应急距离和反应时间,通常与前车的安全距离为正常车距的2至3倍。
根据能见度的不同,降低车速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在雾天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勤按喇叭可起到警告其它车辆的作用。当听到其它车的喇叭声时,应当立刻鸣笛回应,提示自己的行车位置。
大雾天气能见度低,不利于观察相邻车道及对向来车情况,要尽量避免超车。
雾天车内容易起雾,应及时启用后窗除雾、后视镜除雾等功能,并将出风口朝向前挡风玻璃,消除车内雾气,避免影响视线。
吉水交警提醒
雾天行车由于能见度较低
更需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正确使用灯光
做到“降速、控距、亮尾”
谨慎驾驶,平安出行
供稿:吉水交警
责编:周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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