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化、旅游企业和个人:
为促进吉水县文化旅游业发展,提升吉水县旅游发展质量与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吉水县文化旅游协会章程(草案)》的规定,吉水县文化旅游协会决定发展一批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会对象
涉文、涉旅企业和个人
二、入会条件
1.凡在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和经营规模,经注册登记的文化投资运营公司、群众文化机构,民间剧团、文化艺术团体,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宾馆饭店、文化旅游公司、旅游商品企业、乡村旅游酒店及其他从事文化、文化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2.县内外热爱文化、旅游事业,从事文化、旅游经营管理的资深人员及专业人士。
三、入会程序
1.提交吉水县文化旅游协会会员申请表;
2.按照《吉水县文化旅游协会章程(草案)》要求,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四、会员权利及权益。
会员权利
1.享有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2.参加本团体活动;
3.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权益
1.协会为会员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
2.协会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3.协会为会员提供经营经验的交流和咨询服务;
4.协会可为会员提供政策、法律、经营、培训服务;
5.协会可组织会员赴外地考察、学习、交流发展,推荐会员代表协会参加省内外交流活动;
6.协会开展规范自律,维护会员企业公平竞争权益。
会员履行的义务
1.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2.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有关要求
申请入会的企业(个人),请逐项填写“吉水县文化旅游协会会员申请表”,于7 月10日前以电子邮箱的方式报至吉水县文广新旅局。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3536635,18970650862,邮箱:3187758191@qq.com,地址:吉水县行政中心北楼235室。
吉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