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自即日起,居住在我县范围内的居民如需外出务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务工所在企业同意其返岗的有效证明资料(如函件、短信通知、微信通知截图等),到本人居住村(组)、小区监测点领取《务工人员返岗申请表》,如实填写并作出承诺。
1. 居住在县城区域内的不出县务工人员,由县主管部门组织企业代办;
2. 居住在县城区域内的出县务工人员,有物业住宅小区的由县房管局组织物业公司代办,单位老旧宿舍由隶属单位组织代办,无物业小区、开放性小区由文峰镇组织所在社区代办;
3. 居住在其他村(组)、小区的需务工人员,由所属乡镇组织各村(组)、小区代办;
4. 健康证明和临时通行证由村(居)委会初核后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发放。
吉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