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始以来,我县已确诊病例3例。
一是1月30日确诊的患者黄某某,女,30岁,县邮储银行职员,1月23日因发热等症状到医疗机构就诊,现已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经流行病学调查,黄某某于1月1日—23日在县邮政储蓄银行文峰小学网点大厅工作。
二是1月31日确诊的郭某某,女,文峰镇居民,该患者于2020年1月19日下午13:47乘坐301公交(赣D15777)前往吉安青原区,并在当天乘坐301公交(赣D14092)于下午16:53到达吉水。
三是2月4日确诊的周某某,女,双村镇曲岭村委邹肖家村民,该患者2020年1月20日从水田乡石鼓村回双村镇曲岭村委邹肖家村,1月28日在双村镇与水田乡交汇路口乘坐一辆绿色出租车(赣DX0488)到县人民医院就诊。
为确保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请与以上三名患者接触过的市民看见信息后,立即向吉水县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96-8680849)报告。同时,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积极防护:
1.接触人员暂不要外出,自觉居家隔离观察,并电话报告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
2.发现发热、干咳、头疼、乏力等不适症状,请拨打吉水县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796-8680849),遵从安排就诊。
3.请接触人员的家人及其他密切接触者自觉居家观察14天。
4.建议勤洗手、勤通风,个人生活用具高温消毒处理,规范清洁手、眼、鼻等部位,减少感染风险。
5.欢迎广大市民对患者及其家属和其密切接触者的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检举。
吉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