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函告,1月31日,市专家组专家对患者郭某的病例进行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郭某某,女,文峰镇居民,该患者于2020年1月19日下午13:47乘坐301公交(赣D15777)前往吉安青原区,并在当天乘坐301公交(赣D14092)于下午16:53到达吉水。为确保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请与该患者乘坐同一辆车的乘客看见信息后,立即向吉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796-8680849)报告。同时,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积极防护:
1.同乘人员暂不要外出,自觉居家隔离观察,并电话报告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
2.发现发热、干咳、头疼、乏力等不适症状,请拨打吉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4小时值班电话(0796-8680849),遵从安排就诊。
3.请同乘人员的家人及其他密切接触者自觉居家观察14天。
4.建议勤洗手、勤通风,个人生活用具高温消毒处理,规范清洁手、眼、鼻等部位,减少感染风险。
吉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