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专家组评估和综合分析研判,吉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3日起调整以下管控区域疫情防控措施:
文峰镇解缙园小区、城南河东新村13号、文峰中大道21号自封控管理后,区域内所有人员经多轮核酸检测连续10天以上无新增阳性,防控措施调整为与县城城区其它区域一致。
乌江镇下坪自然村自封控管理后,该自然村内所有人员经多轮核酸检测连续10天无新增阳性,防控措施调整为与乌江镇其它区域一致。
请上述区域内居民继续配合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日常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有序流动。
吉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向佳
审核:郭海红
三审:刘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