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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公安局、县文广新旅局开展“净网2019”专项行动案件获评省公安厅经典案例

©原创 2019-12-13 15:13 刘小平、陈杰  阅读:3765 

在“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吉水县公安局、县文广新旅局强化担当、重拳出击、充分履行部门职责,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切实做好网络违法犯罪的防范打击和网络空间秩序规范整治,2019年两部门联合查处了一起由省“扫黄打非”办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牟利案件。此案于近日被列为江西省公安厅“净网2019”专项行动六大典型案例之一予以发布。

2019年2月,吉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接到辖区基层“扫黄打非”网格管理员举报线索,一个微信昵称为“晓晓”的微信号涉嫌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出售链接,传播淫秽色情影视作品。为了迅速破案,打击犯罪,吉水县公安局和文广新旅局成立联合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锁定证据。

经查,犯罪嫌疑人蓝某在微信上以“晓晓”为名,于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期间,在微信群、朋友圈内传播视频链接347个,非法盈利2600余元,后经鉴定有223个属于属淫秽物品,涉嫌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蓝某通过方某“吉水微天下”便民服务微信号朋友圈,每天一次持续半年投放贩卖淫秽视频广告链接。经深入侦查发现,蓝某上传的淫秽视频链接是通过一次性缴纳238元钱并且每月缴纳20元钱向上线周某某购买。2019年5月6日,办案人员在重庆市北碚区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抓获。

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6条、67条之规定,吉水县公安局对涉案人方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7月16日,经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犯罪嫌疑人蓝某犯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11月7日,经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犯罪嫌疑人周某犯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据了解,近年来,吉水县公安局、县文广新旅局持续保持“扫黄打非”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网络空间的巡查力度,按照“治标治本一起抓、网上网下一起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方针,不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供稿:刘小平、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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