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外出就业,落实就业扶贫奖补政策。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初审,县扶贫办、县就业局、县人社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复审,对第四批符合申领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费补助信息公示 (见附件)。
公示期5个工作日,11月26日至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向吉水县就业局促进就业股反映。
联系地址:吉水县洪先路人社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796-8680690
吉水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2019年11月26日
(来源:吉水微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