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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之以案释法】建房受伤惹纠纷 多方调解促和谐

©原创 2020-12-18 09:09  阅读:5439 

【案情简介】

近日,八都法庭受理了一起因农村建房操作不当而导致一人严重受伤的案件。受害者黄某常年为农村建房做小工,2019年5月10日,应包工头曾某所请,黄某前往某村为房主郭某建房,在作业中,因自身操作失误导致自己从手脚架上摔落,严重受伤,致一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黄某家属多次找到房主郭某、包工头曾某索要赔偿均未果,并在期间发生激烈的言语和肢体冲突。

在这起事故中,房主郭某认为自己已将工程承包给了包工头曾某,发生了意外伤害事故,应该由曾某承担责任,自己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责任。而包工头曾某认为,自己多次提醒受害者黄某在小工作业时,不应该将小推车推到脚手架上,是受害者黄某自己不听劝阻,违规操作,才导致脚手架倒塌以致受伤,应该由受害者黄某自己承担损害。各方当事人家庭条件都较为困难,面对高昂的赔偿金额,当事人态度强硬,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办理结果】

面对这种情况,法官积极发挥“双协理”的作用进行协调,邀请了法治协理员、村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一起给原被告双方进行做工作。通过讲事理,释法理,让三方认识到在这起事故中都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这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方握手言好,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理想效果。今日,当事人来到八都法庭为承办法官送上锦旗。

案件评析

在农村建房过程中,因承包人往往没有建筑资质,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承包人无可避免的要承担损害责任,而作为屋主,因选任不具有建筑资质的承包人进行房屋修建,也要承担其因选任不当所带来的后果。故在建房过程中,屋主应选任有建筑资质的承包人,而承包方应做好安全防护义务,最大程度的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而作为我们每一个个体,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应随时注意安全隐患,保护自身安全。

来源:魅力八都

编辑:董俊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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