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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纳入药品目录乙类范围

©原创 2019-09-15 10:03 刘承红  阅读:4511 

近日,吉水县医保局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338号)文件要求,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纳入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纳入的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报销比例、使用管理、支付结算等执行赣人社发[2017]56号和赣人社字[2018]263号文件规定。

17种抗癌药包括:阿扎胞苷(注射剂)、西妥昔单抗(注射剂)、阿法替尼(口服常释剂型)、阿昔替尼(口服常释剂型)、安罗替尼(口服常释剂型)、奥希替尼(口服常释剂型)、克唑替尼(口服常释剂型)、尼洛替尼(口服常释剂型)、培唑帕尼(口服常释剂型)、瑞戈非尼(口服常释剂型)、塞瑞替尼(口服常释剂型)、舒尼替尼(口服常释剂型)、维莫非尼(口服常释剂型)、伊布替尼(口服常释剂型)、硼替佐米(注射剂)、伊沙佐米(口服常释剂型)、培门冬酶(注射剂)。

(供稿: 刘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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