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水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工作,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现将《吉水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工作宣传和工作落实。
吉水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12日
吉水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就读工作,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城乡学校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1.依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的规定,2020年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2.各乡镇小学招收户籍或居住在本乡镇儿童就近入学;县城小学按划片规定招生,招收户籍或父母房产在本学区内儿童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1.各乡镇初级中学招收本乡镇小学毕业生和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愿意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吉水三中招收文峰小学、实验小学、进士学校、城东小学、城东二小的部分小学毕业生。
3.思源学校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4.吉水四中招收城南小学、文峰镇低坪小学、文峰镇炉下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县城其它小学自愿到四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在城南工业园区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5.吉水县第五中学招收文峰小学、实验小学、进士学校、城东小学、城东二小的部分小学毕业生。
二、县城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一)文峰小学招生区域:文水大道以南,文明南路至湖的北门口步行街文化中路151号至93号再沿龙华中大道一路至文峰中大道一路49号,再沿文峰中大道一路至龙华中大道以西,文峰中大道一路以南至文峰中大道,文峰中大道至文峰大桥(原县医院、南门巷以北)。
(二)城东小学招生区域:文峰东大道至铁路以北,龙华中大道以东,东山路以南片区;铁路新村;文水大道以南,北起龙华中大道邮政大楼589号、南至龙华中大道365 号以西,北起文明南路63号、南至文峰中大道一路49号以东,文峰中大道一路以北区域。
(三)实验小学招生区域:文峰东大道以南,铁路以西,文峰中大道至南门巷以南,南门大桥以北区域。
(四)进士学校招生区域:东山路至文水大道以北,吉阳大道(泄洪渠)以南区域(不含廉租房和公租房)。进士学校不再招收初中学生,原初中部并入吉水县第五中学。
(五)思源实验学校招生区域:吉阳大道以北县城区域,廉租房和公租房。
(六)城东二小招生区域:文峰东大道铁路以东区域(东昇花苑、吉福苑、七里村、窑里村、幸福村、月星村、金水湾、尚峰山水涧)。
(七)城南小学招生区域:南门大桥以南,龙华南大道以东的县城区域。
(八)城南二小招生区域:南门大桥以南,龙华南大道以西的县城区域。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就读工作
(一)“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
为了使生源合理流向,均衡配置,促进城区基础教育公平、有质量发展,2020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就读安排如下:
2020年秋季开学,金滩学校保留之前已在该校就读的县城中心城区个体工商户主子女、城西工业园区企业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在校就读,接收下半年进入初中部就读的“随迁子女”新生。
2020年秋季开学,城东二小招收县城中心城区个体工商户主子女及城西工业园区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校就读。
2020年秋季开学,城南小学保留上半年一至二年级的所有“随迁子女”在校就读(本着自愿原则,学生也可以选择在城南二小就读)。
2020年秋季开学,城南二小招收城南小学上半年读三、四、五年级的所有“随迁子女”入校就读;招收城南个体工商户主子女、城南工业园区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校就读。
2020年秋季开学,吉水四中招收城南个体工商户主子女和城南工业园区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校就读。
金滩镇、文峰镇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分别到金滩小学、文峰镇学校及其所辖小学就读。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
第一类: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指在吉水县城经商、办企业,并于2019年12月31日以前领有营业执照,有固定店面的个体工商户主子女和开办企业的企业主子女。
第二类:办有县城居住证的非本县居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第三类:在县城厂矿企业务工的本县乡镇户籍人员子女(务工人员进厂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农村初中、小学新生招生工作程序
农村初中、小学新生按学校开学通知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初中新生带好录取通知书、小学新生带好户口本分别到学区内的中小学报名。
(二)县城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程序
1.领取录取通知书。8月18至19日,县城小学毕业生到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2.县城初中一年级新生预报名。时间为8月19至21日。县城小学负责通知本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户口本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城划定的初中学校审核登记。
3.正式报名。学生携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开学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
(三)县城小学新生招生工作程序
1.本人户籍在县城或父母在县城有房产证的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工作程序
(1)预报名时间:6月28日至7月4日。
(2)预报名地点:按户籍或父母在县城房产证所在区域的小学预报名。
(3)预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学生本人户口本、父母房产证(或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学校提供材料,县公安局负责对学生户籍和居住证真实性的审核;县房产局负责对学生父母房产证(或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真实性审核。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工作程序
为了进一步规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教体局联合有招生任务的学校,成立“随迁子女”就读条件审核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城东二小)。
(1)企业、个体工商户主单位申报
先是园区管理会和工信局分别负责提供园区内和园区外(县城内)开工企业名单、联系电话(手机号码)交招收“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并将学校印发的“随迁子女”进城就读单位通知书送达到所辖各企业主。
接着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主到拟就读学校领取单位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6月28日—7月1日)由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主一次性将拟进城就读“随迁子女”统计情况向拟就读学校申报(一式二份,企业、学校各保留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与拟就读学校签订如实申报诚信承诺书。
(2)预报名:
时间:7月2日至7月5日
地点:城东二小
所需材料:属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的,需提供“随迁子女”户口本、企业资质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店面照片的打印件(名称必须清晰,并注明详细地址,供审核组现场核实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属在县城厂矿企业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厂矿企业证明和务工5个月以上的(时间截止2020年5月底)企业主发放的个人工资银行流水凭证(银行盖章)。
由厂矿企业派专人统一携带资料到指定地点预报名;个体工商户主的“随迁子女”由家长带资料到指定的地点预报名;办有居住证的非本县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携带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预报名。
(3)公示:7月10至7月15日,教育局联合审核组,对所有“随迁子女”申报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有弄虚作假的,将纳入诚信黑名单。
(4)正式报名:通过审核,符合在县城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按县里秋季开学时间到规定的学校正式报名。
(四)民办学校招生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不受户籍、房产等限制,凡要求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学生,自公告之日开始,可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
五、相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小学新生必须先登记、经学校审核符合入学条件后,方可正式报名,取得学籍。
(二)各乡镇中心小学严禁招收招生范围之外的村小、教学点学生到中心小学就读。
(三)乡镇“随迁子女”新生入学,参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超过预报名截止时间,属于户籍所在地学区的学生,服从调剂安排的,于8月28至31日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登记,由教育体育局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7月5日前)未报名登记者,一律不再接收。
(六)全县各校要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凡违反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秋季招生工作。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吉水县教育体育局,上级有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办理。
附件: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2.个体工商户主、企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报表
附件1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步骤一:单位申报(6月28日—7月1日)
进城务工人员所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主)以单位名义到拟就读学校领取单位申报表;统计本单位拟进城就读“随迁子女”名单,向拟就读学校上交申报表(一式两份)。
步骤二:预报名(7月2日—5日)
厂矿企业主统一收集本单位职工“随迁子女”预报名所需资料,到城东二小预报名;个体工商户主和办有居住证的户主携带自己子女资料到城东二小预报名。
步骤三:审核公示(7月10日—7月15日)
县教体局审核组公示“随迁子女”预报名审核情况。
步骤四:正式报名(8月29日—31日)
公示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按照学校开学报名时间正式报名、
附件2
个体工商户主、企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单位申报表
来源:吉水教育网
编辑:李强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