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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断亮剑 对违反社矫监管行为说“不”

©原创 2019-09-02 08:44 宋丁华 陈度华  阅读:4785 

近日,县司法局对文峰镇社区服刑人员陈某等六名不遵守监管规定的对象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犯罪对象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是与监禁相对应的行刑方式。对于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通过思想和劳动改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长期以来,县司法局立足稳定大局,以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为目的,严格依法履职,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监管制度。

近段时间来,文峰镇极少数社区服刑人员对个人身份性质认识不清,违反监管规定随意外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充分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震慑力和严肃性,文峰司法所果断亮剑,在充分告知社矫监管规定并说明问题严重性后,对仍不改正的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规提请县司法局决定对六名社区服刑人员给予书面警告。

为扩大教育范围,正风肃纪,8月26日,文峰司法所召集全体辖区内所有服刑人员开展思想教育整顿大会,会上宣读了对该六名社矫人员的警告处分决定,并要求被处分人员作自我深刻检讨。同时警示所有社区服刑人员明确自身罪犯身份意识,树牢接受思想改造意识、强制公益服务意识,检视自身,引以为诫,自觉遵守监管规定,确保顺利回归社会。

(供稿:吉水县司法局文峰司法所 宋丁华  陈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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