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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2020-05-25 10:22  阅读:2765 

风 险 提 示

近期,我市部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加盟商的名义代理贵州某债事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有关企业法人、自然人不良债权或债务风险化解业务。该种模式下的债事服务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解债服务方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违法犯罪风险。该解债模式下,解债服务方先收取债事申请人高额解债资金。如对债权方申请在一年内解债的,债权方须向债事服务方交纳等量的解债金额及解债金额10%的服务费,此行为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二、解债申请人容易陷入“庞氏骗局”且受到“二次伤害”。据有关机构宣传,债事服务方通过合作商户以物抵债、消费奖励积分并按一定比例兑换成等值货币的方式,最终使解债申请人取得双倍的解债金额的现金回收,其中一年期解债的年化投资回报率高达81.8%。按正常经济规律,实现这种投资回报率的可能性极低,债事服务方势必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方式来维持业务发展。一旦资金链断裂,解债申请人不仅债权本金没有着落,而且还存在交纳的解债资金无法收回的“二次伤害”风险。

请相关债事当事人擦亮双眼,以免被非法利用,蒙受损失。如有相关需求,可通过协商、调解及诉讼等合法方式来反映诉求和解决纠纷,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吉安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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