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高温酷暑,散养家禽、乱排污水、乱丢垃圾等行为容易引发疾病、污染空气、影响市民健康。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县相关部门将加强巡查执法力度,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现通告如下:
1.严禁在城市绿地、住宅小区等公共区域内围挡种菜、散养家畜家禽;
2.严禁乱排污水、粪便;
3.严禁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严禁在房前屋后乱、楼道内堆乱放杂物;
4.严禁在城市道路、广场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等公共区域或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乱张贴垃圾小广告。
请广大市民在8月25日之前自行整改,愈期县城市管理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置,望广大市民积极予以配合。
特此通告!
吉水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