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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规划听证激辩 小区权益之争

2020-04-23 09:26  阅读:4324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彭小龙)2020年3月,一份“由原来的两栋18层住宅变更为一栋10层住宅及5层公寓,底层为一层商业”小区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公示在萍乡市安源区龙飞锦绣嘉园小区张贴出来后,顿时引起小区业主们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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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公示

调整方案引起业主不满

据了解,萍乡市安源区“龙飞锦绣嘉园”小区由萍乡龙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前后开发建设,在小区开发建设中,其中有宗近3000平米的土地已被闲置了10年。今年3月公示的小区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也正是为了重启建设这宗地块,因方案调整中涉及到机械停车场占用公共用地、改变原有的中轴涉及景观且规划依据不明等诸多问题,引起小区很多业主不满及异议。

为居民异议召开听证会

4月14日上午,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小区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召开二期工程建设总平面批前公示听证会。

听证会上,安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周泉秀表示,此次方案是依据2012年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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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

公示变更内容依据是否合法?

对此,小区业主代表邹建国提出了异议,此次公示变更内容是以萍乡市规划勘察设计院2012年编制的龙飞锦绣嘉园小区调整规划(同下简称“2012规划”)为依据,由原来的两栋18层住宅变更为一栋(23#楼)10层住宅(高31.5米)及5层公寓(高17.3米),底层为一层商业。经他们了解,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安源分局都不能提供“2012规划”的规划技术资料进行观阅,因此,本次以“2012规划”为依据的公示变更内容并不合法。

竣工规划验收是否合法?

邹建国还表示,龙飞锦绣嘉园已经拿到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此次规划验收是以“2012规划”为依据还是2008年以前最早的那份规划?如按“2012规划”进行规划验收,是否合法?已建20栋楼房间距缩水严重是不是符合规划要求,因此占用业主的公共面积是不是应该补还给业主?

保持原有中轴线南北通透风格及地下停车场的意见

在听证会现场,该小区业主代表一致认为:由原规划两栋住宅变更为现一栋高层住宅及两栋商用公寓,中轴线上增加了一栋10层高楼,改变了龙飞锦绣嘉园小区原有设计理念和风格,破坏了中轴景观,并可能严重影响本小区内部的小气候环境条件(原有规划是南北通透,空气对流),业主房产价值将可能遭受不同程度损害,坚决不同意改变原有中轴景观设计,中轴线上不得变更设计建设住宅类或商用建筑物,要求保留原规划中轴线北大门和南北通透的建设方案,并依法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而公示中所显示新建机械停车场占用了小区公共用地,权属不明,存在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业主认为应该修建地下停车场,而不是以机械停车场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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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规划方案效果图

开发商:“认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因建设方萍乡龙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李龙辉未能来到听证会现场,其公司代表徐建表示,龙飞锦绣嘉园的开发与建设一直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组织方回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对调整方案择日决定”

针对业主提出的异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源分局刘丰副局长告诉记者,2012年9月份萍乡市人民政府针对龙飞锦绣嘉园所处的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东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批复,所有资料由安源区新城区管委会2007年编制及存档,所以安源分局确实找不到该小区的规划技术资料。目前龙飞锦绣嘉园已经进行了综合验收,根据听证会所收集的信息,安源分局认为,该小区规划调整应该是在2012年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而不是进行大的调整,新的方案编制后还会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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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吴瑞文表示,听证会是项目规划调整的一个程序。后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认真考虑业主意见,并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对调整方案择日决定。开发商与业主如不服规划部门的决定,均可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诉讼。

据悉,此次龙飞锦绣嘉园规划方案调整听证会,是萍乡市举办的首例规划方案调整的听证会。业主代表柳秋华说,这样的听证会最大的好处是便于各方表达自己的意见。尽管现场没有得到结果,但公开畅听民意,尊重意见表达的听证会,也让参会者感到政府部门公正处理问题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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