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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经营告知义务 投诉赔偿施工损失

©原创 2019-08-17 09:36 肖小青、王志军  阅读:4687 

县市场监管局金滩分局强化岗位服务责任,主动化解纠纷矛盾,8月14日成功调解一起墙面漆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000元。

金滩镇一油漆店在销售品牌墙面漆时,未向消费者周某说明使用方法,致使墙面漆在气温低于5℃的寒冷环境下施工,而后出现大面积脱落的现象,并且导致室内粉墙刷面、电路安装、防水埋管等相关装饰工程必须重新返工的后果,直接造成材料费用、用工费用等经济损失4万元。

县市场监管局金滩分局坚持以“调解一起消费纠纷就是消除一个信访苗头”、“化解一起消费矛盾就是维护一方安全稳定”的工作理念,及时受理投诉,迅速开展调查,多次耐心地组织双方宣讲法律、座谈调解,促使投诉双方深刻认识到未尽经营告知义务、违背墙面漆使用常识的过错,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涂料店一次性赔偿周某70%的经济损失,即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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