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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九江物业、街道办、区住建局要公开排名奖惩

2020-04-16 16:36  阅读:4518 

中心城区物管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拉开

对三个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排名并奖惩

记者从4月15日召开的住建系统“三城同创”工作推进会暨物管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上获悉,根据九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决定在中心城区实施物管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通过开展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物管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使物管小区环境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在检查验收中,对中心城区物管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测评、考核,依据小区得分,对责任主体单位分三个类别(物业公司为经营服务主体、街道办为属地牵头主体、区住建局为行业主管主体)进行综合评分、排名,对测评情况予以公开通报并奖惩。

整治重点为“三保”“一维”

本次攻坚战的整治范围为浔阳区、濂溪区、柴桑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建成区内的物管小区。

重点是物业管理中的“三保”(保洁、保绿、保安)、“一维”(维护设施和秩序)存在的各类问题。

整治分为四个阶段推进:宣传动员阶段(4月上旬)。召开中心城区物管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突出“四个明确”,明确环境整治内容、整治责任、整治时限和整治目标。

集中攻坚阶段(4—8月)。以物管小区为单位,对照整治内容,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采取有力举措,全面开展攻坚行动。

检查验收阶段(6—8月)。市创建办与市整治办安排专门人员组建考核组,采取抽查的方式,于6月上旬、8月上旬分两轮对中心城区物管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测评、考核。

巩固提升阶段(9—11月)。全面总结整治工作,兑现各项奖惩措施,大力推广成功经验与做法,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

奖惩分明早知道

为了奖励先进,从“三城同创”专项资金中安排300万元,设立物管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奖励资金。对考核排名靠后、且得分低于80分的物业公司,由市住建部门在全市及本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物业公司,记入信用档案,列为诚信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市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排名末位、且综合得分低于75分的行业主管单位、属地牵头单位,按《2020年九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工作日常督查考核办法》(九创文办字〔2020〕4 号)规定予以惩戒。

公安、城管、交警、消防、市监、人防、供电、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燃气、水务等部门在全市物管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中如有不作为、慢作为而导致小区考核成绩差、验收不合格、环境整治严重滞后的,经市考核组实地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进行核实后,由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体约谈,其行为纳入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考核;情节严重的,市创建办依次向责任单位下达《督查意见书》《限期整改通知书》《督查通报》并按《2020年九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工作日常督查考核办法》(九创文办字〔2020〕4号)规定予以扣分处理。(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谈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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