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系犯罪行为
2019年10月
吉水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件
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底以来王某在吉水县城鉴湖临时菜市场内摆设摊位
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收购野生动物
2019年4月18日上午在售卖野生动物时被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野生动物61只其中有
虎纹蛙 花面狸 麂子 舟山眼镜蛇 灰鼠蛇 王锦蛇
虎纹蛙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舟山眼镜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有些人又会说了
我不卖野生动物
但我吃总不犯法吧
咦,那可不一定哟
就在今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也就是说自今年2月24日起我国正式进入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时代食用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惩治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个小视频更加直观了解
那么,哪些动物是可以食用的呢?根据4月8日国家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传统畜禽
包括猪、普通牛、绵羊、马、驴、骆驼等18种可放心食用
特种畜禽包括梅花鹿、羊驼、珍珠鸡、水貂、银狐等13种仅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不能食用
有小伙伴注意到这份“白名单”中并没有猫、狗对此,农业农村部明确表示猫、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也就是说一旦征求意见通过以后在全国范围内食用猫狗 都将是违法行为!
(来源:吉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