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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20-03-31 19:14  阅读:1395 

为加强萍乡市政府投资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进一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责任人认真履职,保证诚信履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萍乡市最近制定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所指标后是指建设项目自中标通知书发放至竣工验收的阶段。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统借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主权外债资金;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收益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贾幕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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