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日下午的江西省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龙刚表示,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行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在环评审批方面,江西省生态环境部门对原要求环评登记备案的民生相关行业,共涉及国家环评管理名录中30多个小类,直接进行环评豁免,同时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共涉及国家名录中的40多个小类。并对全省重大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对需要公示的项目,合并受理公示和拟审查公示,提高办事效率;对确需开展现场踏勘、技术评估的项目,创新方式方法,实现“不见面”审批。
在执法监管方面,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同时,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另外,各地环境执法部门实行宽严相济的差异化执法机制,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环境信用评价高的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风险高、环境违法频繁的企业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实施行政处罚的差异化,对受疫情防控影响,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以督促整改为主;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文章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