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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推广绿色出行 共享美好城市

©原创 2023-10-09 17:31  阅读:11263 


近年来,我县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共享电动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减少燃油二氧化碳排放,保卫蓝天,共享美好城市。

9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县行政中心东门停车场,几辆新能源汽车正驶入停车场,在这里实现便捷充电。 记者看到,充电桩操作非常简单,车主只要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内,对照充电桩边上的操作指南,进行扫码自助充电。

该充电桩由江西吉湖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自2020年5月开始,县机关事务中心积极协调统计各公共机关单位充电需求,并交由江西吉湖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建设实施。截至目前,已在全县各公共机构布设11个充电点并投入使用。

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曹春平 :我们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绿色出行行动,引领各公共机构做出积极榜样示范。目前在各公共机构已建设30余个新能源充电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据了解,充电桩分快充和慢充,快充可在1小时左右完成充电,而慢充则需要7~8小时。前期根据我县现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和增长预测做了科学的策划,实现了充电桩高频的使用率,保证满足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的同时,确保充电桩具备一定的经济收益。目前电桩使用对象主要是全县范围内的新能源公交、新能源轿车和外来自驾旅游的新能源汽车。

除了建设公共机构新能源车配套充电设施,县机关事务中心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县优先审批购买新能源汽车,截止目前,2023年全县已购买公务用车23辆,其中新能源汽车8辆,新配备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达到34.78%。

公交车是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吉水县城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对城区运营的4条公交线路和吉水至八都、双村、水田、醪桥等5条城乡公交线路全部投入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新能源运营车辆达23辆。

吉水县城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经理 周志超 :我们公司运营以来,全部采用电动公交车,可有效减少大气污染,助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为市民创造更加良好的生活和出行环境。

我县还引进了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在县城区范围内投放了松果小黄车、小橙车、小绿车三种类型共享电动车共计2000余辆,设有300多个停放点。各种形式多样的绿色出行方式,即方便了群众出行,又绿色低碳,营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

吉水市民 罗霞 同期声:我们县城现在有这些共享电动车,真的很方便大家的出行,这些车子都是纯电力的,对环境没有污染,是一种很好的绿色出行方式。


记者:周绍腾

责编:陈宝明

初审:袁平

二审:郭海红

三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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