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正式启动
吉水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工作要求,吉水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正式启动。此次普查工作一方面是对三普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复查,另一方面是对2012年以来新发现三普尚未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调查。
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于6月25日正式开启,截止至7月2日,吉水县文物普查工作队对县辖区内22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复查,其中包括1处全国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三普不可移动文物点。同时,针对普查对象的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情况进行数据采集,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文物的保存状况。
下一步,吉水县将坚持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全面摸清家底,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建立起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为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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