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县委3个巡察组于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6月28日,对阜田镇、白水镇、枫江镇、冠山乡、黄桥镇、丁江镇、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合作社、吉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阜田镇马山村、滊下村、石莲村、陈家村、留田村、莫坑村;枫江镇上陇洲村、杨家塘村、坪洲村、栋下村、浒江村、洲桥村;黄桥镇山原村、黄桥村、金洲村、大桥村、沈塘村;丁江镇塘边村、朱坑村、袁家村;白水镇土岭村、洪桥村;冠山乡冠山社区、福全村等24个村(社区)党支部进行直接巡察,同时对其他58个村(社区)党组织和以上县直单位的下属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
县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站稳人民立场,重点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全面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能职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巡察期间,为畅通联系渠道,县委各巡察组均开通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立联系信箱和接访点,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件,将按照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现将县委巡察组的任务分工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吉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