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被执行人陈某在被送进拘留所两小时后主动履行劳务工资3万余元,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陈某承包了某处工程并聘请李某等人为其从事土方平整等工作,待工程完工后,陈某未向李某等人支付劳务工资合计3万余元,李某等人将陈某诉至法院,经吉水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协议,陈某承诺半年内付清全部工资。履行期届满陈某仍未履行,李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动态
执行立案后,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仅有少量存款,不足以偿还全部案款,后通过多方走访调查掌握陈某的行踪后迅速将其拘传至法院,告知其应尽快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及时兑现劳务工资,但陈某仍无动于衷,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遂当场作出对其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被执行人陈某在被送进拘留所后不到两小时,就主动致电执行法官,在电话中陈某悔不当初,表示已向亲属筹到全部案款,请求法院能够提前解除司法拘留。随即,3万余元劳务工资成功到达法院账户。至此,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下一步,吉水法院将用足用好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进行重点攻坚,从严惩治恶意欠薪行为,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编:吴滔
初审:袁平
二审:郭海红
三审:许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