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县委3个巡察组于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2月8日,对白沙镇、盘谷镇、螺田镇、工信局、市监局、商务局、科协、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盘谷镇小祠下村、同江村、泥田村、松城村、北岭村,白沙镇白沙村、大龙村、上田村、庄口村、青华村,螺田镇螺田社区、亿田村、城陂村、龙溪村、枫树陂村等15个村(社区)党支部进行直接巡察,同时以巡乡带村的形式对盘谷镇、白沙镇、螺田镇3个乡镇党委所辖其他村(社区)党组织和以上县直单位的下属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县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站稳人民立场,重点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全面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能职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巡察期间,为畅通联系渠道,县委各巡察组均开通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立联系信箱和接访点,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件,将按照规定移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现将县委巡察组的任务分工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十四届吉水县委第四轮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
特此公告
吉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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