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路上学党史在赣州红色文化中感受中国革命不朽的精神
赣南记忆,属于你我的红色记忆
在兴国县潋江镇的街道深处
藏着一座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书院
——潋江书院
仅有280余年历史的潋江书院并非声名赫赫
但却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散发着耀眼的光辉
成为了“兴国人民心中的圣地”
它不仅是赣南地区的一颗璀璨明珠
更是客家文化与红色记忆交织的瑰宝
为什么
潋江书院会成为“兴国人民心中的圣地”?
它为赣南近现代平民教育的发展
贡献了力量
潋江书院早先为兴国县县学,乾隆三年(1738年),由兴国知县徐大坤迁建于今址,并更名为潋江书院。书院依山而建,门厅、讲堂、拜厅、魁星阁、文昌宫和崇圣祠等建筑由低而高,五重递进,散发着浓厚的书香气息。从清朝创立之时直到近现代,潋江书院在客家社会的淳厚学风影响下,始终兴盛不衰。1923年,兴国县47个乡联合募集经费,利用原潋江书院的校舍,创办了兴国县平川中学,逐步开设了国文、地理、数学等课程,后又举办平民夜校,工人、农民可免费入学,为赣南近现代平民教育的发展贡献了力量。
它是毛泽东土地革命思想
发展的见证者
潋江书院不仅是客家文化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赣南地区著名的红色书院。中央苏区创建时期,毛泽东多次到兴国指导革命工作、开展农村调查,其间曾居住在潋江书院文昌宫。在兴国,毛泽东的土地革命思想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而潋江书院则是这一过程的重要见证者。
1929年4月中旬,毛泽东率领红四军第三纵队进入兴国县城,后率警卫排驻扎在潋江书院。当地的干部群众得知毛泽东住在潋江书院,欣喜不已,经常前来拜访,潋江书院的魁星阁就是毛泽东当初接待来访干部群众的地方。
在这里,毛泽东与他们深入交流讨论,进一步丰富了有关农村土地问题的调查资料,在潋江书院起草制定了《兴国土地法》。《兴国土地法》是土地革命时期的一部具有承前启后意义的法律,不仅在指导土地革命斗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苏维埃政府后续几部法律的制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理论基础。
为全面贯彻《兴国土地法》,更好地推动土地革命的开展,毛泽东还在潋江书院的崇圣祠内举办了一期土地革命干部训练班,毛泽东亲自编印讲稿并主讲。在毛泽东的直接影响下,潋江书院从一座普通的书院变身为土地革命火种的播撒地。
它为兴国革命事业勃兴
作出重要贡献
潋江书院之所以被称为红色书院,不仅是因其与毛泽东的深厚渊源,更在于其为兴国革命事业勃兴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早在毛泽东第一次来兴国之前,潋江书院就已经是共产党在兴国的重要活动地点。1926年9月17日,在中共赣州支部书记朱由铿的指导下,中共兴国县支部干事会在潋江书院(平川中学)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兴国建立党组织的开端。
1930年3月,兴国县苏维埃政府办公地点初设在陈家祠隔壁的萧宝春家,同年冬迁至西街越国祠,后再迁至潋江书院,直至1934年10月因国民党军队占领兴国而被迫转移。兴国县苏维埃政府驻潋江书院期间,组织和领导当地群众全力支持革命工作,在扩军支前、慰劳红军、粮食动员等多个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多次获得上级表彰,成为苏区模范。1934年1月,毛泽东专门题写了“模范兴国”4个字送给兴国的代表同志,以资鼓励。如今潋江书院悬挂的“模范兴国”牌匾就是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发的“模范兴国”奖匾复制而成的。此外,潋江书院的教室墙壁上至今还保留着数条红色标语,是苏维埃时期兴国革命活动的珍贵历史见证。
历史已经远去
但记忆从未消失
曾经的潋江书院承载客家传统
见证岁月峥嵘
如今的潋江书院延续红色根脉
传承革命记忆
将在新时代散发出更耀眼的光芒
来源:赣南红客户端
责编:彭宇
初审:袁平
二审:郭海红
三审:许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