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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2-2023年度吉安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开始啦!

©原创 2024-03-23 15:52  阅读:9831 

青年文明号



青年文明号工作自1994年启动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逐步成为面向广大职业青年弘扬职业文明、培育先进集体和优秀人才,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新时代青年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工作,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职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职工在市委打好“十大攻坚战”中作示范、勇争先。团市委、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吉安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

一、评选范围 



1.往届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

2.近两年命名的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3.交通、旅游行业青年集体及区域化命名(青年文明号山、青年文明号街区、青年文明号路线等)、新兴领域行业青年集体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二、评选标准 



1.创建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原则上不少于6人,不多于200人。其中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集体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交通、旅游行业青年人数占比到40%,班子成员年龄45周岁)。

2.创建单位应为有稳定建制的工作集体,临时性工作集体以及内设型部门原则上不能申评。

3.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4.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知识,掌握一流的岗位技能;取得突出业绩,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5.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6.创建集体成员能牢固树立质量观念、安全观念、服务观念,无重大责任事故和投诉事件;创建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团组织健全,并能够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青年创新创效、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发挥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自身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7.创建集体实行有形化制度,按照统一格式设立监督栏,公布服务承诺和工作制度,集体成员佩戴徽章上岗。
8.党政领导对创建工作十分重视支持,对创建成果认可并能够落实奖励。工作成效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9.各地旅游、交通行业符合要求的青年集体和区域化路线、街区要尽量做到需按照“应建必建”的原则进行积极创建和申报。


三、报送要求 



申报2022-2023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应报送材料:《2022-2023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2022—2023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集体的创建口号、目标、规划、内容;集体创建管理办法、工作制度、服务承诺以及3张集体创建活动照片、公示情况证明。

申报单位要在2024年5月4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版)报送至团县委邮箱。

联系人:许丽菲 温秋花

联系电话:0796-8689351

电子邮箱:gqt2351@sina.com

通讯地址:吉水县行政中心县委南楼3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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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春吉安

责编:周春蕾

初审:袁平

二审:郭海红

三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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