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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就业见习单位?

©原创 2024-06-05 16:36  阅读:11367 


吉水县2024年就业见习单位认定指南

一、就业见习单位认定条件
1.我县辖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经营;
2.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能提供见习岗位并接收至少1人见习。提供的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
4.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县就业中心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740元的80%补贴到单位),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者购买补充工伤保险(县就业中心全额补贴)。
二、见习单位认定流程
(一)申请渠道
有意向成为就业见习单位的主体,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扫码“见习惠赣”(附件1)平台或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现场提出申请。
(二)所需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见习单位申请报告(附件2);
(4)吉水县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3);
(三)审核确定。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申报单位进行评估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并进行挂牌。
联系人:严芸芸 肖梅林 
电话:0796-8683399
地址:吉水县洪先路人社大楼一楼
附件:1.见习惠赣平台二维码
2.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3.见习单位申请表
吉水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3日        
     
附件1:“见习惠赣”平台二维码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图片

附件2:
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模板)
一、单位简介(用人单位概况)
二、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3)
三、见习单位(岗位数量、岗位名称、岗位要求、岗位业务内容等)
四、制度管理(见习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培训安排)
五、师资配备(带教老师信息)
六、效果评估

附件3:
吉水县见习单位申请表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图片




供稿:吉水微就业

责编:周春蕾

初审:袁平

二审:郭海红

三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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