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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律明白人 办法律明白事】 吉水“法律明白人”郭禄仁: 当好基层法治工作的“多面手”

©原创 2024-08-07 13:11  阅读:11817 

在吉水县乡村的各个角落,活跃着这样一群人,不管是邻里纠纷,还是林地纠纷,又或是农民建房、征地拆迁......有矛盾的地方总有他们忙碌的身影,他们就是“法律明白人”。

郭禄仁是吉水县黄桥镇的一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始终坚持勤奋学法、带头普法,履职尽责,用心做好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先后被评为吉安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吉水县四级人民调解员。有着非常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的他作为土专家,有着自己的一套土方法,将土规矩运用到法治宣传、矛盾调解、议事说理中,接地气又有实效性,让群众来时牢骚满腹,回时心平气和。

国情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在担任社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郭禄仁充分利用村民理事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人群聚集的时机发放普法宣传单,为群众讲当下的政策、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结合农村实际情况,他有针对性的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老百姓关心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法治知识。经常将有关法条解释转发至村组群中,让村民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更好的了解。

矛盾纠纷调解的“解铃人”。郭禄仁常说,老百姓找上门来,就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我不能辜负了这份信任。郭禄仁在农村几十年,对当地的村民民意十分熟悉,一有矛盾纠纷,他都是第一时间赶到,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化解矛盾。去年6月,在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两位相邻的胡姓村民因大扫除收走晾衣杆一事而发生激烈争吵导致了肢体冲突。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邻里之间和睦共处的原则,郭禄仁积极帮助双方进行和平谈判,协商化解。他根据双方性格特点做好思想工作化解彼此的心中不畅。据案情调查摆事实讲依据,说明利害关系,又从法律法规角度分析将带来的不良结果。经过从法、理、情三方面的调和,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乡贤的见证下握手言欢,避免了由简单纠纷进一步升级到刑事案件处理,维护了双方利益,也促使他们能在村里继续和睦相处、相互包容。进一扇门,解万般事,这是“法律明白人”工作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用心为民服务的“勤务员”。群众利益无小事,无论什么时候,群众找郭禄仁反映问题,他都会尽心去帮助解决。小到家长里短、邻里矛盾、子女教育、婚恋纠纷,大到房屋拆迁土地征收。面对这些纷繁复杂的问题,在调解过程中,他充分结合丰富的农村经验,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宣讲等措施强化教育引导。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是真正为民办实事的好干部”!黄桥镇大桥村郭姓村民送来一面锦旗,他笑容舒展的模样与不久前满腹心事的愁容截然不同。原来,求助人郭某勇夫妇前来寻求调解帮助,事情的缘由是婚姻家庭矛盾导致的小孩出生证明登记的父母姓名与实际父母姓名不符,以至于户口问题迟迟无法解决。因为这个问题,涉及两方还曾有肢体冲突,也曾寻求法院调处都无果。小孩读书可是大事,看到求助人焦急的样子,郭禄仁仔细上户调查,多次座谈调解,终于在开学前成功协调纠纷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顺利办好了户口并已经入学。这件小小的事情是“法律明白人”工作的一个缩影。

脚下有泥,心中有法,眼里有光。“法律明白人”就是要做到“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解难题”,把群众的“烦心事”变成“放心事”,传播法律知识,做好法律服务,投身法治实践,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做维护群众幸福生活的贴心人。任重而道远,“法律明白人”将继续认真履职尽责,为一线群众普法、化解纠纷、做好服务。




责编:周春蕾

初审:袁平

二审:郭海红

三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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