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脱贫劳动力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交通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
根据《吉水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健康增收三年行动工作计划(2023-2025年)》文件精神,对农村脱贫劳动力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省外稳定务工的,按照5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务工交通补贴,现将补拟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电话:0796-8683399。附件:农村脱贫劳动力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交通补贴明细
吉水县就业创业中心
2024年7月3日
责编:周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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